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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戀愛簽證》歐洲13國允跨國情侶入境,台灣近3000人連署!


截至十月底,已有13個國家提供不同形式的情侶簽證。圖片來源:愛不是觀光宣傳影片


2020年3月全球爆發疫情以來,各國邊境已關閉達八個月;沒有正式法律關係的跨國伴侶,開始呼籲政府提供情侶簽證,並以社群標籤「愛情不是觀光」(#LoveIsNotTourism)、「愛很重要」( #LoveIsEssential),在社群媒體上串連。


「最難的部分是當我們在疫情中分開時,如果其中有一人生病,另一人無法親自陪在身邊支持對方。」另一位與丹麥籍男友交往的美國女性懷亞特(Elise Wyatt)表示。

全球串聯網站統計,截至十月底,已經有挪威、捷克、冰島、德國、法國、西班牙、義大利、加拿大等13個國家,提供不同形式的情侶簽證;另有23國正在連署倡議,包括台灣、美國、新加坡等。




「愛情不是觀光」全球串連

七月初,丹麥首先開放「情侶簽證」(sweetheart visa),讓因疫情分離的「跨國未婚伴侶」重聚。


丹麥自3月14日關閉邊境後,僅開放有「正當理由者」(worthy purpose)入境,如持有長期居留證、參與商務會議,或為丹麥籍居民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等。但考量到未婚伴侶與其他親密關係的需求,率先提供情侶簽證選項。

CNN報導,情侶須提供兩人交往證明,包含通訊紀錄、合照、定期往返機票等,並已至少交往六個月以上;簽證效期最常可達到90天,若是來自高風險國家如美國,就需要提供登機前72小時的COVID-19檢測陰性報告,入境後14天隔離檢疫。

丹麥首開先例後,各國社群以「像丹麥一樣」(#DoItLikeDenmark)的標籤積極遊說政府。七月底,鄰近國家荷蘭也跟進。只要情侶能提供「愛情契約」(love contract),證明彼此已交往超過三個月,且兩人實際有見過面,同樣能申請到90天的入境簽證。


不過荷蘭開放的國家僅限歐洲經濟區(EEA)和瑞士,不包含已經離開歐盟的英國及其他國家。對此,與荷蘭男友交往的美國女性沃頓(Anna-Louise Walton),就對荷蘭媒體DutchNews.nl表示抗議:「我們感覺被荷蘭遺棄了。」

對於情侶簽證可能遭有心人士濫用,荷蘭司法和安全部長格拉珀豪斯(Ferd Grapperhaus)表示:「我們有信心能夠將有異樣的人揪出來。」如果發現造假,將以偽證罪究辦。


富比世整理了歐洲各國的情侶簽證申請規定,其中挪威要求情侶交往的時間最長,需達九個月以上,並須事先填寫申請表格;冰島則只開放給同居伴侶,並須出示共同銀行紀錄。


 

台灣加入串連:給分隔兩地的戀人一個機會


台灣也有社群加入響應,以loveisNottourism_tw的IG帳號,邀請台籍跨國伴侶分享他們的故事。其中有已生育兩個小孩、卻因尚未結婚而無法重逢的家庭,或結了婚卻沒有申請居留證的情況。


根據衛福部疾管署網站:「自6月29日起,除『觀光』(包含一般社會訪問),以及『就學』(包含研習中文)另由教育部規劃開放時程以外,其餘各類事由均得申請特許來臺;惟必須檢具明確的證明文件(如國內主管機關、單位的許可函、證明函或商務邀請函)。新增加的來台事由如:實習代訓、參加國際會議及商展、國際交流、志工、傳教弘法、度假打工、青年交流、尋職等。」

目的無明顯差異的參訪活動,舉凡開放一般大眾參加、國內無負責接待窗口,或是無明確親屬關係的社交活動或私人邀約,皆不在開放的範圍內。


根據內政部統計,108年結婚登記伴侶中,外籍與大陸、港澳的配偶人數有2萬1,216人,佔總結婚對數的15%,較前一年成長了0.55%,顯示跨國婚姻與戀愛人口已有一定比例。



至於大眾擔心的防疫與造假問題,活動主要發起人Ivy近日在change.org上發動連署,也在連署中表明:「我們願意透過以下三點配合來達到訴求:

1. 病毒檢測:我們願意提供出國三天前新冠肺炎病毒檢測報告。 2. 居家隔離:我們願意嚴格遵守居家隔離14天。 3. 證明關係:我們願意提供之前規律往返機票證明。

截至11月9日已有2,937人參與連署。



資料來源:https://futurecity.cw.com.tw/article/17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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